企业名称
新乡市鹰达油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加油站
项目简介
新乡市鹰达油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乡市北干道125号,法定代表人为何慧春,始建于1998年,主要经营乙醇汽油和柴油,占地面积约1140m 2。加油站设2台双枪自吸式加油机,2台单枪自吸式加油机,1座容积为10m3的卧式双层SF地埋汽油储罐,2座容积为20m3的卧式双层SF地埋汽油储罐,1座容积为10m3的卧式双层SF地埋柴油储罐,总容积为55m3(其中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根据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表3.0.9的规定,加油站为三级站。
项目组长
王亚丽
技术负责人
李春哲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伟鹏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报告编制人
王亚丽、刘金福
报告审核人
张汉斌
安全评价师
王亚丽、刘金福、张汉斌、于伟鹏、李春哲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亚丽、刘金福、于伟鹏、李春哲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人员名单
工作时间
2018.8.10
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风险分析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11.28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