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东信矿业有限公司嵩县木植街乡水葫芦沟萤石矿面积3.2139km2,批准开采标高+1265m~+1000m,采矿证有效期至2026年2月12日。
2016年12月由三门峡市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嵩县木植街乡水葫芦沟萤石矿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号:洛安行政审批[2016]矿山10号)。设计开采M3-Ⅰ号矿体,采用平硐开拓,矿体倾角小于50°时采用全面留矿采矿法开采,倾角大于50°时采用浅孔留矿采矿法开采,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生产服务年限为9.6年。设计基建井巷工程量866m,基建期10个月。2016年12月30日,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该设计予以批复(批复号:洛安行政审批[2016]矿山10号)。
2017年2月20日,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该建设项目开工(基建开工报告备案意见书备案号:410325201703),批准基建期10个月,自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19日。因该建设项目2017年8月申请停工1个月零15天,经企业申请,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2日批复(《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开工报告(顺延基建期)备案意见书》备案号:410325201721)顺延基建期1个月零15天(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2月4日)。2018年3月20日,经企业申请,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后,再次批复(《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延期)备案意见书》备案号:410325201804)基建延期8个月(自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
因建设单位资金紧张、春节放假、更换施工队等原因造成多次停工,以及掘进巷道围岩破碎易塌方导致施工进度缓慢,致使该建设项目延期的基建期到期后设计的基建工程仍未完成,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2〕96号)等的规定,为了基建工期的再次依法延期,洛阳东信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嵩县木植街乡水葫芦沟萤石矿基建工程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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